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于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如需在3月20日前办理汇算,可提前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21日开始,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汇算清缴两步走
Step1:申报前准备核实信息:查询综合所得收入与纳税明细、核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核对银行卡、人员身份信息等。
Step2:开始办理汇算退税/补税3月1日至6月30日。
一、汇算准备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可查看收入信息,完善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等。
重点可关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的:
1.“大病医疗”:2022年如果有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首页,在“查询服务”版块点击“年度费用汇总查询”,即可查询2022年度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的金额。
注:信息填报完毕后需税务机关审核,届时请关注手机短信,根据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2022年新增项,符合条件可填写。
二、汇算申报
1.登录个人账户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图示操作。
2.确认收入
分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工资薪金为校内发放;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均为校外发放,需逐一核对。
①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中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两种:“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分别选择试算一下,择优选择。
举个例子:
先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按提示操作后显示“应补税额939.36元”;点击左上角“返回”,再次点击“工资薪金”中的“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选择“单独计税”方式,按提示操作后显示“应退税额600元”。因此,择优选择“单独计税”方式,可享退税收益。
②劳务报酬
外单位发放申报过的劳务报酬会自动显示出来。如对某笔收入有疑问,可选中该收入,下拉至最下方点击“申诉”。如有补充,可点击“新增”手动录入。
③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操作同“劳务报酬”,点击相应条目即可。
3.确认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
系统自动计算相关扣除数据,如有补充,可自行新增。
①“个人养老金”:为2022年新增的税前扣除项,是指个人自愿参加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目前江苏省唯一先行城市是苏州,即:已参加苏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购买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的,可填写,每年最多可以税前扣除12000元。
②“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若捐赠时未享受抵税,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手动录入进行扣除。
需填写: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赠单位名称、捐赠凭证号、捐赠金额、扣除比例等信息。系统会自动算出“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
“扣除比例”:用于一般项目的捐赠选择30%、用于抗疫项目的捐赠选择100%;
“备注”请填:本人于**年**月**日向***单位捐赠**元。
4.计算税款:三种情形
①享受免申报
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应补税额≤400元,提交后不用补税。
②退税
选择或添加本人I类账户银行卡,提交后需等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
查询退税进度可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查看进度】进入“申报记录详情”查看当前状态。
③补税
应补税额>400元,点击【立即缴税】完成补缴。如补缴金额较高,无法一次支付时,可选“部分缴款”,分次完成补税。
(注:“微信”“支付宝”原则上需通过绑定的银行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