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微信、支付宝的出现,现在很多单位都使用微信、支付宝来进行收付款,确实很便捷,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一、微信、支付宝收付风险
(一)增值税风险
微信、支付宝转账,无法准确填写银行账号信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导致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二)偷税漏税风险
如果是收取的销售款,未及时申报,那就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
(三)企业所得税风险
微信、支付宝转账,无法取得扣除凭证,就无法税前扣除,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可能漏缴企业所得税,被稽查风险大。
(四)个人所得税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五)公司管理风险
经常性的微信、支付宝转账,会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企业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收到监管、企业内部管理财务混乱,都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微信、支付宝收付风险规避
1.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2.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是允许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4.微信、支付宝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5.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