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可享受政策的教职工该如何进行操作呢?
其实大家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线上操作。
1.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2. 进入申报界面后,点击选择年度,该专项附加扣除是从2022年度元旦开始,所以选择年度为“2022”年度,选择后会跳出需要准备资料的界面。
3.根据提示,填写详细资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填写下一步。
4.设置扣除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50%”和“100%”的概率。
5.选择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该政策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意味着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2022年全年都可享受该福利,具体操作依据个人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