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财预执〔2022〕9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结合当前实际,制定编制方案,4月6日接到市财政局通知,今年由于疫情原因,不开展集中培训,我院计划财务处收到通知后积极响应在没有集中辅导的情况下,结合财政下发的编制手册认真钻研、仔细推敲,多方面摸索,顺利圆满完成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本次编制工作除了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额外增加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报表附注表。财务报表由资产债表和收入费用表等26张附表组成,填报顺序依次按数据填报——对账查询——审核校验——报表生成——报表审核——报告编辑——查询分析——报告上报,八个模块顺序填报,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细化核算内容,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
通过此次编制工作,充分认识到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重要性,加深了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理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做好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与部门决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之间数据衔接。进一步准确详实掌握了学院的资产、负债、权益、收支等财务信息,为下一步深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