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信息的主要载体就是会计资料,而会计资料作为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经营者进行管理和投资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在法规与制度办法中也有说明,例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具体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第十三条说明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四)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孟子》的《离娄章句上》中写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学院中制度就是规矩,没有制度就无所谓管理。学院制度是学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要确保涉密安全,就要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计划财务处也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相关财务信息保密制度,不断地完善与更新财务信息保密制度,使财务信息保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毛泽东曾说:“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保守机密,慎之又慎。”可见保密的重要性,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学院财务信息的归档和保密也是息息相关的,计划财务处涉密人员将认真学习《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确保会计信息百分百保密与安全,体现其财务信息归档与保密的价值,更好的服务于学院,服务于国家。